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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日照市东港区莲舒百货超市销售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2022-04-15山东市场监管

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日照市东港区莲舒百货超市销售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2022年1月11日,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日照市东港区莲舒百货超市销售添加药品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青岛市黄岛区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对日照市东港区莲舒百货超市(经营者:毕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后将该案移送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决定。因日照市东港区莲舒百货超市的经营所在地位于日照市,遂将案件移送至日照市市场监管部门处理。2021年9月,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案件移送函并对案件进行调查。经查,莲舒百货超市经营的产品“香港金大力挑战”“玛咖片”“艾瑞克鹿鞭人参黄精牡蛎片”,含有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他达拉非”成分,涉案货值120元,违法所得95.68元。当事人销售添加药品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不能添加任何药物。西地那非、他达拉非是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药物,该药物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使用西地那非等药物带来的不良反应包括头痛、潮红、消化不良、鼻塞及视觉异常等症状,在脱离医生指导的情况下使用西地那非,会对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