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赵某某无证生产侵权白酒案
2022年1月5日,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赵某某无证生产侵权白酒行为进行查处,现场查扣侵权白酒3800余瓶。因赵某某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2022年1月5日,北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摸排溯源,联合公安北辰分局依法对赵某某租用的民房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无证生产侵权白酒。现场查扣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五粮液、剑南春、津酒、洋河系列酒、泸州老窖系列酒等白酒3800余瓶及相关包材、包装工具、原料酒等物品,侵权白酒货值230余万元,当事人不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因侵权数额较大涉嫌构成犯罪,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全链条办案理念,会同公安机关从一处假酒窝点线索入手,通过大数据监测、社会关系监控等手段进行溯源,同一时间对上下游窝点布控打击,成功实现对假酒生产销售链条的“打点断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