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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2022-04-13 01:04乌兰察布市场监管

     答: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指缺陷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进口商在得知其生产、销售或进口的产品存在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时,依法向职能部门报告,及时通知消费者,设立从市场上、消费者手中收回缺陷产品,并采取措施有限预防、控制、消除缺陷产品可能导致损害的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