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拼多多投诉 | 投诉品牌 |
拼多多-西府凉娃 |
投诉地区 |
陕西省宝鸡市 | 投诉人 |
韩先生 |
投诉诉求 |
按照食品安全法对我赔偿1000元,并对制作、售卖过期食品企业及个人进行行政处罚 |
投诉详情:
2024年5月5日在拼多多平台美美客食品专营店够买了一款八宝甑糕,生产厂家为:宝鸡三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为: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周原镇张谢村。发货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4号仓。待我2024年5月8号收到商品进行查看时,商品生产日期标注为2023年11月1日,商品保质期为180天,应于2023年4月29日前食用。发现为过期产品后与商家和拼多多平台进行告知沟通,只同意我退货退款款给部分平台优惠券,我要求拼多多平台、生产厂家及拼多多销售店铺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我进行1000元赔偿并下架不合规合法商品,并对经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