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中国防伪行业协会主办国家级中央在京科技期刊《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的官方网站。全国产品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智库平台,消费品执法打假协作联盟专家智库建设平台,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产品质量问题摸排平台。执法案源摸排平台及产品质量执法指引智库平台。
当前位置:主页 > 投诉举报 > 网络购物 > 拼多多投诉 > 内容页

拼多多和商家合谋欺诈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4-01-16 12:35

投诉行业
拼多多投诉
投诉品牌
拼多多-爱妃家具生活
投诉地区
上海市上海城区
投诉人
陈先生
投诉诉求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一


投诉详情:
      2023年12月9日我在拼多多平台上看到爱妃家具生活商家的一款家具,经与商家咨询沟通,商家保证付款后10—15天发货(有对话截频),我即刻下单。等到15天后不见商家发货,于是询问商家什么时候发货,商家说叫厂家发货,又等3天依然没有发货,我又去询问商家,商家还是说叫厂里马上发货,又等的2天,仍然不见发货,于是我就找拼多多平台帮我督促商家发货。平台回答我,需要下单满30天后才能督促商家发货。等到30天后,平台拖着说会催商家发货的,要么你退款重新找一家。我去找爱妃家具生活商家,商家直接说已经倒闭了,让我赶快退款。我再找平台,平台依然不去监管商家,却是一味要我退款。直到1月15日,最后给我252元购物优惠券,我说不要优惠券,直接给我现金200元。平台不同意,我只好依法维权。 拼多多平台这种行为分明就是与商家合谋用虚假广告宣传欺诈消费者权益,既侵害消费者权益又扰乱整个网络市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四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责任】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五条【虚假广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第五十五条【惩罚性赔偿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请监管部门领导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拼多多平台实行退一赔一的惩罚性赔偿,以杜绝今后的不在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