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电动自行车 | 投诉品牌 |
天津飞鸽 |
投诉地区 |
山东省临沂市 | 投诉人 |
党女士 |
投诉诉求 |
退货退款,且商家承担运费 |
投诉详情:
临沂爱骏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天津飞鸽电动车自购买后,45天内功能障碍,自动断电数次,维修两次无用,认为严重威胁生命安全,且与客服售后沟通无效
电动车自2024年8月2号签收起,至2024年9月2日,性能故障,数次骑行中途断电,停在马路上,无法继续骑行,后维修2次无果,仍旧断电,且在电量75%,的情况下,突然骤降至0,依照客服所要求修理,仍旧无效,认为该车严重威胁本人自身生命安全,因质量要求退货,商家不予处理。但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保修期内,电动车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要求退货,销售者应当承担相应的退货责任,并不得推诿或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要求。 顾要求退货退款,且商家承担退货运费。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