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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族售后推脱-魅族手机屏幕出现烧屏及屏幕失灵问题

2017-11-12 17:08

投诉行业
魅族手机投诉
投诉品牌
魅族手机
投诉地区
投诉人
徐先生
投诉诉求
1、要求售后人员对我当面道歉,2、免费为我更换屏幕,3、赔偿我多次前往售后维修点的交通费用及误工费用。


投诉详情:
      于2016年12月26日购买魅族魅蓝note5手机,后手机屏幕出现烧屏及屏幕失灵问题,于2017年8月初送至魅族售后广西桂林点维修,经魅族售后工作人员查看后,告知现售后点无屏幕存货,需大概1周时间调货。并留下姓名及电话号码,承诺一星期内待屏幕到货后通知,之后魅族售后一直未联系,我于2017年8月22日、2017年8月28日两次电话联系魅族售后广西桂林点,均被告知屏幕无货。我于2017年11月12日再次电话联系魅族售后广西桂林点,售后告知已有屏幕,我于当日到其售后服务点进行手机维修,但售后人员拒绝为我保修,理由为我未于2017年8月初来店时未进行魅族售后系统的登记且现屏幕已有损坏。当时我已做纸质登记,而且现屏幕损坏点为屏幕玻璃,非屏幕。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