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讯 本刊记者从安徽市场监管公开信息获悉,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其中案例为"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北至体育用品销售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3年5月18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马鞍山市雨山区北至体育用品销售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6633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6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67双与“”商标近似的“New Endostar”运动鞋(运动鞋上标识为“
”),遂立案调查。
经查,“”商标是新平衡体育运动公司于2010年11月7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的第5942394号商标,该标识核定使用商品项目第25类:运动鞋。涉案商品标识“
”与注册商标(第5942394号)“
”相比较,两者图形的构图以及整体结构均近似,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符合《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第十六条及《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下编第五章第5.1.16的规定,构成与注册商标“
”近似的商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商标是识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重要标志。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种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本案的查处,有力保障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