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讯 近日,榆树市保寿镇秀丽小花食杂店因涉嫌存在销售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啤酒的违法行为,被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没款6260元。
2025年3月24日,榆树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当事人销售的由四平金士百纯生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士百纯生淡爽啤酒是刮码的,认为来源不明。
经查,2025年1月20日,当事人购进四平金士百纯生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士百纯生淡爽啤酒20箱,每箱20瓶,售价63元每箱,该批啤酒标签上的生产信息均被刮擦,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1260元,违法所得1260元,该店销售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啤酒的行为确定属实。当事人无法证明金士百纯生啤酒的进货来源,当事人涉嫌销售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啤酒的违法事实。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6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