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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鑫京旺商贸有限公司因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被处罚

2025-05-08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讯     近日,北京文鑫京旺商贸有限公司因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被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10000元。

  2024年12月17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同石家庄曙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委托人张士伟去往当事人处进行调查,其中发现有38箱火鸡面,经过张士伟现场检测,非三养食品(上海)有限公司生产及委托生产,属于存在侵犯三养食品株式会社商标专用权。经核查,当事人表示于2024年12月17日之前五六天一共购进38箱,没有票据,进货时没有进行查验,购入价格大约是170元/箱,共计约为6460元。预计售价为单价195元/箱。38箱并未销售,已于2024年12月17日检查时被封存。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五十七条第三项,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六十条第二款,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没收非法财物。(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