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讯 近日,北京瑞达兴运商贸有限公司因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3000元。
2025年3月21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特丽思控股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上海博邦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举报,称其发现北京市东城区搜秀商城五层某店铺涉嫌销售侵犯“MCM”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2025年4月9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40号五层553、558、B35、B36号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货架上正在销售带有“MCM”英文及图形标识的黄色双肩包1个,带有“MCM”英文及图形标识的黑色双肩包1个,标签价格均为369.00元;带有“MCM”英文及图形标识的斜挎包1个,标签价格为375.00元;带有“MCM”英文及图形标识的黄色手提包1个,标签价格为269.00元;带有“MCM”英文及图形标识的的浅蓝色手提包1个,标签价格为258.00元;带有“MCM”英文及图形标识的白色双肩包1个,标签价格为269.00元。经商标权利人特丽思控股公司的授权代理人上海博邦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现场鉴定,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带有“MCM”英文及图形标识的双肩包、斜挎包及手提包,不是特丽思控股公司授权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侵犯第13924587号“MCM”英文及图形标识注册商标专用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五十七条第三项,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六十条第二款,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没收非法财物。(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