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接到举报称泉州长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KN95防护口罩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包装上标注有专利标识,涉嫌违法。经查,涉案公司提供的专利号为ZL2016 3 0056198.5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及外观专利产品图片显示,该外观专利产品并非涉案的KN95防护口罩,涉案的KN95防护口罩并未被授予专利权,该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KN95防护口罩产品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的行为构成假冒专利;对其生产的非医用KN95防护口罩产品上的性能、功能作虚假和引人误解的标识,构成虚假宣传。依据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83.6元、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
本案是市场监管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查处涉及重要防疫保障物资口罩的一起典型知识产权违法案件。涉案企业擅自在其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识,既扰乱了专利管理秩序,又破坏了市场竞争环境。对其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有助于企业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意识,也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有序和稳定。
本案是市场监管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查处涉及重要防疫保障物资口罩的一起典型知识产权违法案件。涉案企业擅自在其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识,既扰乱了专利管理秩序,又破坏了市场竞争环境。对其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有助于企业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意识,也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有序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