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7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威海市小车日用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查明当事人经营的化妆品存在无中文标签、未备案且未进行进货查验记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及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警告,没收化妆品79盒,没收违法所得1140元,罚款16000元。
威海市小车日用品有限公司经营未备案、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普通化妆品且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被罚款16000元
2022-05-31威海市场监管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讯 本刊记者从5月30日的公众号—— 威海市场监管获悉,为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守护市场安全底线,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威海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坚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法案件。5月30日在官微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案例称:威海市小车日用品有限公司经营未备案、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普通化妆品且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