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旌德县市场监管局
查处宣城九洲医院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案
2021年11月22日,旌德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旌德县有关部门移交线索,对宣城九洲医院在辖区部分乡镇发布户外墙体男科、妇科医疗广告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30份墙体医疗广告,每份广告24平方米,广告费用共计2.5万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2022年 3 月 16 日,旌德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