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云都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饮用纯净水案
2021年9月17日,当事人贵阳云都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经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抽检,检验结果显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涉案饮用纯净水共生产300桶,其中自检使用7桶,剩余293桶已被当事人全部售完,获利2344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344元,罚款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