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湘临白酒小作坊食品安全违法案
2021年8月12日,赫章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赫章湘临白酒小作坊开展执法检查,当事人经营场所门口摆放黄色酒缸,缸上标注有“苞谷酒”6元/斤。经查,当事人购进13.49吨食用酒精,按比例勾调成散装白酒出售,至案发当日,仅剩余720.8斤散装白酒(已查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以及《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的品种目录(试行)》规定。当事人违法经营额21.07万元,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赫章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