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查处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河西购物广场使用检验不合格的载货电梯案
2021年12月14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河西购物广场使用检验不合格载货电梯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8月23日,市市场监管委执法人员对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河西购物广场进行检查,发现该超市两部贴有“电梯停用”标志的曳引驱动载货电梯中一部处于通电状态。现场调取当天监控录像发现,该超市工作人员正在使用“停用”货梯运输货物。经查,该超市的两部货梯于2021年5月11日经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出具电梯定期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天,仍未取得合格报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该超市作出行政处罚。
电梯作为特种设备,每年须经技术部门检验合格方可使用,乘坐检验不合格的电梯,易导致事故发生。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打击使用不合格电梯行为,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