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市和平区广聚源泉桶装水销售中心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案
2022年3月10日,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和平区广聚源泉桶装水销售中心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作出罚没7.5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12月23日,和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市场监管委交办线索,对天津市和平区广聚源泉桶装水销售中心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生产批次为2021年11月7日的“恒大清风”牌饮用天然泉水、生产批次为2021年11月6日的“洋小纯”牌包装饮用水、生产批次为2021年11月4日的“恒大清风”牌包装饮用水在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被检出铜绿假单细胞菌项目不合格。当事人未能提供进货票据,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和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上下联动,重拳出击,对当事人违反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行为予以严惩,用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