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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转让没有公示,可否要求实际经营者承担责任?

2022-05-31 21:09中国消费者报、河北市场监管
     店铺转让没有公示,可否要求实际经营者承担责任?
     答:可以
 
📃案例
     肖先生在某网购平台购买了一台蓝牙音响,使用时发现蓝牙一直联系不上,遂联系经营者要求退货或者换货,但是经营者却称,该店铺在两个月前就已经转让出去了,退换货要找实际经营者。肖先生没有看到店铺转让公示,联系实际经营者无果,遂要求该店铺原来的经营者承担退换货责任或者赔偿其损失。
 
💬法官说法
     根据《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六条的规定,在店铺转让没有进行公示的情况下,实际经营该店铺的经营者给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的,消费者可以主张注册经营者、实际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本案中的店铺转让在没有进行公示、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肖先生可以要求注册经营者、实际经营者承担赔偿其损失的责任。
 
🔔提醒
     要注意选择正规的购物平台,选择信誉度较高、评分指数靠前的经营者,避免掉入购物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