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能否以商品已经拆封为由拒绝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
答:不能
📃案例
肖先生在某购物平台购买了一副蓝牙耳机,到货3天后发现没那么喜欢了,所以想要退货退款,经营者却称商品已经拆封,已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退款规定。肖先生认为如果不拆封的话,怎么知道耳机的真实情况,而且目前耳机也是完好无损的,经营者不给退货的规定不合理,遂向相关部门投诉。
💬法官说法
根据《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三条关于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消费者因为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平台经营者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本案中,肖先生购买的商品是蓝牙耳机,不属于定作、鲜活易腐、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等类的商品。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在不影响商品完好和二次销售的情况下,肖先生可以在7日内要求经营者退货。
🔔提醒
网购时,除订做、鲜活易腐、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等类的商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外,其他商品在保持完好的情况下均可在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