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条款是否有效?
答:无效
📃案例
2022年3月初,肖先生在某购物平台购买了一把剃须刀。到货签收后,肖先生使用时发现剃须刀无法正常使用,遂联系经营者要求退货退款。经营者却称按照店铺的规定,顾客一旦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不能办理退货。
💬法官说法
根据《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中有“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规定的,消费者可以主张该格式条款无效。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对于经营者提供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消费者可以主张退货退款。
经营者要对其销售的商品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肖先生可以主张退货退款。
🔔提醒
遇到“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平台经营者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一概由平台内经营者承担”“电子商务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等等类似霸王条款时,消费者可以主张条款无效,经营者仍然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