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食品烟酒 | 投诉品牌 |
四川省酿造有限公司 |
投诉地区 |
黑龙江省大庆市 | 投诉人 |
李女士 |
投诉诉求 |
按食品法第148条,消费者买到不合格商品,除了购买金额全额退款外,还可以向生产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付款10倍或者损失金额3倍赔偿金,不足一千元为一千元,厂家售后拒不赔付,后告知可以邮寄新品,但我已吃到异物,不会再购买食用其产品,到现在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那个异物是什么! |
投诉详情:
包装完好吃到异物,黑色块一趟物体,厂家无人售后,后多方电话咨询,找到联系人,没有抱歉,对问题推卸责任,拒赔!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