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食品烟酒 | 投诉品牌 |
叮咚买菜 |
投诉地区 |
江苏省苏州市 | 投诉人 |
张先生 |
投诉诉求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
投诉详情:
于2024年5月8号晚上七点左右在叮咚买菜平台购买哈密瓜商品,后面又配送员送到家后,当即准备清洗吃哈密瓜,发现哈密瓜严重腐烂,且流出腐烂变质的液体,随即向此平台反应,所谓客服说是分拣员没注意出现的问题,对此我很不满意,因为此前也发生过几次他们家商品变质,不好。但是这次这个商品太严重腐烂,不能总是也以这种借口打发消费者,我们消费者权益该谁来承担。我对今天的哈密瓜商品就一个诉求:要求商家根据食品安全法赔偿支付价十倍或损失的三倍金额赔偿,金额不满一千的,为一千元。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