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食品烟酒 | 投诉品牌 |
盐津铺子 |
投诉地区 |
贵州省贵阳市 | 投诉人 |
龙女士 |
投诉诉求 |
商家整改并赔偿我购买两次过期产品的总钱! |
投诉详情:
四月十三日在小区里的小商店买零食,回到家后发现是过期的!并且已经过期两个月了! 在此之前的下午,我也去买了一包这个过期零食并且还吃完了!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