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食品烟酒 | 投诉品牌 |
德芙 |
投诉地区 |
江苏省苏州市 | 投诉人 |
程女士 |
投诉诉求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超市销售过期产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之外,还可以向责任方要求支付价款十倍 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赔偿金额不足 1000元 的,按照1000元赔偿 |
投诉详情:
昆山市巴城镇优加市集临湖市场售卖已过期商品。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