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食品烟酒 | 投诉品牌 |
沈阳市和平区申氏糕点店 |
投诉地区 |
辽宁省沈阳市 | 投诉人 |
刘女士 |
投诉诉求 |
按照食品安全保护法赔偿 |
投诉详情:
本人于2023年10月5日9点47分在和平区申氏糕点购买烘焙面包等,总金额93.8元,因为之前在他家储值还有一些余额,这次补差价14.09元,临行前商家未主动提供购物小票,购买的无糖面包是给家中9个月婴儿和4岁幼儿,特意看了生产日期!无糖切片面包袋子上贴的商品日期为2023年10月5日,当日晚间发现面包片上有很多霉点!当日即变质疑似商家将变质食品更改日期销售。发现后马上用水印相机拍照留证。且面包保质期标注5-8月效期3天,9-次年4月并未标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该商家生产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变质食品,应对消费者进行赔偿,不足一千按照一千元计算,总计1093.8元。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