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食品烟酒 | 投诉品牌 |
项城市庆翰百货商行 |
投诉地区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 投诉人 |
赵女士 |
投诉诉求 |
退款 |
投诉详情:
货不对板,没有减肥效果,退货后拒不退款,也不提供发票。2023年3月5号在1688阿里巴巴平台寻找减肥药,”项城市庆翰百货商行”该商家虚假广告恶意引导添加微信沟通,商家表示有效果的不能从平台下单,我查询了该商家的营业执照是真实的,还是平台的诚信通商家,就相信了该商家,交易后收到的货不对板,数量也不对,最重要的是并没有商家宣传的效果,现在货已退回商家却未退款还拉黑了我!随后我投诉至12315后回复根据营业执照注册地该百货店不存在!
随即我要求1688平台披露该商家实际信息,遭到平台无理由拒绝,我还向平台内举报该商家欺诈消费者并提交证据截屏,同样内容举报二次才显示举报成立,一模一样的内容举报第一次显示举报不成立!并且在此期间该商家正常营业,没有丝毫影响,平台从头到尾也没有联系过我一次,4月24日将此情况举报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工商管理局,至今显示待受理状态!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如做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总计损失货物500元+18.8元=518.8元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