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讯 本刊记者从安徽市场监管公开信息获悉,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其中,潜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潜山市谷润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虚假“泰宁大米”违法行为被处罚。
2023年6月5日,潜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潜山市谷润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虚假“泰宁大米”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2月27日,潜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潜山市谷润米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大米包装袋上印有引人误解的宣传内容,遂立案调查。
经查,涉案大米产地为安徽潜山,当事人却在包装袋上显著标注“泰宁长粒香米”,并全部销售给福建省泰宁县经销商,由该经销商在泰宁县进行销售,违法销售额为4.94万元(其他违法线索已移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潜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泰宁大米”被称为大米界“白富美”,当事人借助“泰宁大米”来吸引当地消费者,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误导消费者,影响消费体验,应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