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商品房买卖热火朝天,在售楼部销售现场,消费者往往见不到在售楼房的明确标价,大多由职业顾问口头一说纸上一算,优惠方式也由置业顾问说了算。售楼部该种行为是否违法?
开发商的该种行为属于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48号)第六条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采取上述多种方式明码标价的,标价内容应当保持一致。”第八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广大消费者购房时如遇以上情况,可向价格检查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