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重新启用GTIN的周期?
答:不再生产的产品的GTIN,自厂商将该种产品的最后一批货配送出去之日起,建议至少48个月内不能被重新分配给其他的产品。
根据产品种类的不同,这一期限会有所调整。对于服装类商品,最低期限可减少为30个月。例如钢材可能存放多年后才进入流通市场,这一期限会很长。因此,厂商在重新使用GTIN时,必须对原商品品种在供应链中的流通期限做一个合理的预测,避免使用该GTIN的原商品品种与新商品品种同时出现在市场上,造成商品流通的混乱。另一个例子,是医疗保健部门里非常具体的产品,如处方药、植入药物,其中分配厂商应确保重新分配GTIN的间隔要远远超出了产品的寿命或用后的处置。原则上讲,分配给贸易项目的GTIN将不得重新分配给其他贸易项目。
注意:即使原商品品种已不在供应链中流通,但因贸易伙伴可能还会对与原GTIN相关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或保存历史资料,这种情况需要保留原GTIN的有关数据。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