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抽检结果出炉,这3批次产品不合格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中山市范围内食品经营生产环节的五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餐饮食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和食用农产品共11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1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依据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
食用农产品
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共12批次,其中9批次产品合格、3批次产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包括
从中山市西区艳艳粮油店抽检的黑芝麻,不合格项为检出酸价(以脂肪计)(KOH)【超标】。
从中山市沙溪镇肥婆颜副食店抽检的黑芝麻,不合格项为检出酸价(以脂肪计)(KOH)【超标】。
从中山市南头镇吴丽萍海鲜档抽检的濑尿虾,不合格项为检出镉(以Cd计)【超标】。
食品安全小知识:
01. 酸价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中规定,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中的酸价(以脂肪计)(KOH)应不超过3mg/g。
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
02. 镉(以Cd计)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最大限量为0.5mg/kg。
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