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消息,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31期)》。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大类食品,包括酒类和饮料,共抽检130批次,其中合格129批次,不合格1批次。
酒类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山东贝州春酿酒有限公司2016年3月9日生产的柔和老白干酒,酒精度不合格。上述不合格样品的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同时,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酒类) | ||||||||||||||||
酒类抽检依据为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927 啤酒、GB 15037 葡萄酒、GB/T 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 ||||||||||||||||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SC1700064052J |
1 |
山东贝州春酿酒有限公司 |
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银山工业园西道 |
福建陆加叁商贸有限公司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凤凰街道学园南街298号宝厦日月潭201室 |
柔和老白干酒 |
500ml/瓶 |
/ |
2016/3/9 |
酒精度|51.9%vol|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 |
酒类 |
第31期 |
2017.09.22 |
福建/省抽 |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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