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讯 近日,贵州加洲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加洲酒店”或“当事人”)因涉哄抬客房价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没款1807.69元。
镇宁市监处罚〔2025〕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6月28日,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安顺市12345投诉,投诉人称“因近期马拉松比赛镇宁县所有酒店存在临时加价行为,例如镇宁县加州酒店,平时双人标间84元,现临时加价为425元”的情况。
经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当事人于2025年6月28日在2025贵州·镇宁黄果树半程马拉松活动期间共销售客房76间,经对同类房型在2025年6月28日当天房价与在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27日的平均房价进行对比,部份类型客房涨价幅度超过此前三十日内其同类房型平均客房价格60%。经计算,违法所得16925.98元。
综上,当事人哄抬客房价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5.1元;2.罚款1692.59元。(张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