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讯 近日,怀远县双桥镇赵集加油站(以下简称“怀远赵集加油站”)因涉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加油站处以罚没款188921元。
怀市监处罚〔2025〕7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5月14日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金质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0#车用柴油进行抽样送检,经检验,“闪点(闭口)”项目不合格。
经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当事人于2025年4月30日购进0#车用柴油9.42吨,购进价60478元。当事人的0#车用柴油液位仪显示2025-4-30 16:42卸油前库存1328.15L,卸量11350.07L,2025-04-30 17:21卸油后12678.22L。购进价均为6420元/吨,密度0.83g/ml,销售价5.78元/L,货值金额73280.11元,已销售完,违法所得5721.14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83200元;没收违法所得5721元。(张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