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奖“馅饼”成为“陷阱”
案情简介
2021年11月,消费者韦先生路经东凤镇某电器商行,该电器商行员工向他派发宣传单张,称该店正在搞活动,顾客可免费抽奖。韦先生按照商行员工指引扫二维码后,被告知抽中了一台平板电脑。韦先生进入该电器商行领取奖品,商行员工对韦先生称,顾客需要满足一定的消费额度后才能领取奖品。于是韦先生按照商行员工指引,签订了一份该电器商行的《名额业务受理单》协议书,该协议要求韦先生一次性充值5980元到名为“精选购”的网购商城,兑换等额消费券,店员对韦先生称该消费券可在淘宝、京东等任意网购平台使用,并且商城物品的价格与淘宝等平台一样。
韦先生随即通过支付宝的花呗分期支付购买了上述消费券,同时领取了一台平板电脑。回家后,韦先生发觉上述消费券仅能在“精选购”的网购商城使用,该商城商品种类极少,且价格远远高于商品市价。韦先生发觉自己相当于用5980元购买了一台市价数百元的平板电脑,懊悔之余向电器商行要求退货退款,被拒,遂向东凤镇消委分会投诉。经分会工作人员联合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到该电器商行现场调查取证,在该电器商行员工正向其他顾客指引抽奖推销消费券时,现场完成取证,并对该电器商行以虚假抽奖的经营行为立案查处。在分会工作人员协助下,该电器商行为韦先生返还了早前的花呗贷款并进行退货退款。
2021年11月,消费者韦先生路经东凤镇某电器商行,该电器商行员工向他派发宣传单张,称该店正在搞活动,顾客可免费抽奖。韦先生按照商行员工指引扫二维码后,被告知抽中了一台平板电脑。韦先生进入该电器商行领取奖品,商行员工对韦先生称,顾客需要满足一定的消费额度后才能领取奖品。于是韦先生按照商行员工指引,签订了一份该电器商行的《名额业务受理单》协议书,该协议要求韦先生一次性充值5980元到名为“精选购”的网购商城,兑换等额消费券,店员对韦先生称该消费券可在淘宝、京东等任意网购平台使用,并且商城物品的价格与淘宝等平台一样。
韦先生随即通过支付宝的花呗分期支付购买了上述消费券,同时领取了一台平板电脑。回家后,韦先生发觉上述消费券仅能在“精选购”的网购商城使用,该商城商品种类极少,且价格远远高于商品市价。韦先生发觉自己相当于用5980元购买了一台市价数百元的平板电脑,懊悔之余向电器商行要求退货退款,被拒,遂向东凤镇消委分会投诉。经分会工作人员联合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到该电器商行现场调查取证,在该电器商行员工正向其他顾客指引抽奖推销消费券时,现场完成取证,并对该电器商行以虚假抽奖的经营行为立案查处。在分会工作人员协助下,该电器商行为韦先生返还了早前的花呗贷款并进行退货退款。
消委会点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该个案的电器商行先以扫二维码免费抽奖为诱饵,通过中奖平板电脑诱导消费者入店后,店员以天花乱坠的说词,再一步步通过签订协议书、购买该店的平台消费券等系列营销手段,令消费者一步步堕入其抽奖“陷阱”,实质以远远高于商品市价购买商品,其经营行为不但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构成了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违法侵权。
类似上述“免费抽奖”“扫码中奖”的事件时有发生,几乎无一例外最终变成顾客“高价买单”。商谚有云:“免费的往往正是最贵的!”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审慎对待各类“免费抽奖”“扫码中奖”“免费体验”,保持清醒,以免堕入不法商家的“抽奖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