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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专题!预付式消费要小心!美容之后退费难

2022-03-15禅城市场监管

预付式消费要小心!美容之后退费难

 

钟女士自2020年10月起多次去到佛山市XX美容有限公司消费,在店员的热情推销下,出于对商家的信任,爱美心切的她在未详细了解服务内容的情况下,先后购买了多款美容美体项目,总金额接近300万元。在消费部分美容美体项目后,钟女士发现效果未达到商家推销时所宣传的效果,希望协商退款,但商家以项目已消费为由拒绝退款。

 

接到钟女士投诉后,石湾分会立即启动消费维权处置机制,分会会长带队多次走访该美容机构,调取相关经营单据,摸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并向商家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督促其尽快退还不合理的消费金额。

 

最终,经过石湾分会的多番沟通协调,促成双方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商家同意扣除部分经营成本后,分批退还230万元服务费用。

 

 

【案件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上述案例中钟女士在该美容有限公司消费未达到商家宣传的预期效果,明确表示不愿意再接受美容店的服务,双方间的服务合同实际上已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目的亦无法实现,服务合同应予以解除,美容店应就剩余未提供服务项目的费用予以返还。美容行业在经营过程中多采用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以“打折”“让利”或者额外“赠送”等为诱饵,误导消费者提前预支未来并不确定的消费。选择预付式消费应先考察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选择信誉度高、管理规范、服务质量上乘的商家消费,尽可能降低消费风险。消费者应适度进行预付式消费,不宜购买金额过大、消费时间过长的预付式消费卡、票或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