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抽查不合格率为7.1%。本次抽查了10个省(区、市)56家企业生产的56批次产品,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7.1%,较上次抽查上升2.7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7.0%、4.4%、7.1%。

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配光性能和光度性能等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2个项目均发现不合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一是企业光学设计和模具设计水平落后;二是企业生产工艺水平落后;三是企业缺乏有效的质量控制手段,产品一致性较差,缺乏内部质量检测。本次重点抽查了江苏省、广东省、浙江省等3个产业集聚区的生产企业,分别抽查了20批次、11批次、8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5.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