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19年3月28日消息,2018年,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生产领域车用柴油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产品均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2018年广州市车用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进行,对氧化安定性、硫含量、酸度、10%蒸余物残炭、灰分、十六烷值、铜片腐蚀(50℃,3h)、水分、机械杂质、运动粘度(20℃)、凝点、冷滤点、闪点(闭口)、馏程、密度、润滑性(磨斑直径)、多环芳烃含量、十六烷值指数、脂肪酸甲酯等十九项,按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9147—2016《车用柴油》进行检验。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车用柴油时,应注意:柴油牌号选择的主要依据是可以使用的最低温度,应根据不同地区和季节区别选用。柴油的凝点一般比环境气温低5℃以上,以保证在最低气温下不发生凝固,通常平均气温在4℃以上选用0号柴油、气温在(0~4)℃以下时应该选用-10号柴油。
2018年广州市车用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 |
产品名称 |
商标 |
型号规格 |
生产日期/批号 |
综合判定 |
不合格项目 |
备注 |
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车用柴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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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号(V) |
2018-06-27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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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车用柴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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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号(VI) |
2018-10-16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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