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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药监局抽检:1批次鸡蛋样品检出氟苯尼考

2017-08-08

据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017年8月7日消息,该局近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等17类食品6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总体情况为:食用农产品3批次,1批次不合格;粮食加工品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调味品9批次,肉制品3批次,饮料4批次,饼干7批次,罐头2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酒类7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糕点3批次,豆制品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为:深州市永盛大街强生超市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28.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据介绍,氟苯尼考为广谱抗菌药物,一般为动物专用抗菌药,自研究成功以后立即得到广泛应用。一般由于饲料添加或者家禽疾病治疗导致残留积累在家禽体内。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产蛋家禽禁止使用。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肉类,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