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粮食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13大类369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结果全部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粮食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13大类369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结果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