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2017 年四川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计划》的要求,近期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质品、蔬菜制品(酱腌菜)、餐饮食品、酒类、饮料、调味品、粮食加工品、保健食品、茶叶及其制品等9类食品共计44批次样品。其中,合格40批次,不合格4批次。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
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食品抽检不合格
序号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1 |
****(92511123MA62EJF972) |
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东门农贸市场20号 |
馒头 |
2017/3/22 |
糖精钠‖检验结果0.25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
餐饮食品 |
2 |
刘姐火锅粉店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731号对面摊位(从师院后门进入右手第二家) |
火锅底料 |
/ |
可待因‖检测结果:76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 |
调味品 |
3 |
夹江县瓦屋山生态羊肉店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漹城镇东大街3473-345号 |
泡菜 |
/ |
糖精钠‖检测结果:0.29g/kg‖标准规定:≤0.15g/kg |
蔬菜制品 |
4 |
夹江县肖幺妹砂锅牛肉店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漹城镇积金巷27-31号 |
泡菜 |
/ |
糖精钠‖检测结果:0.78g/kg‖标准规定:≤0.15g/kg |
蔬菜制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