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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食药监局:3批次粽子抽检不合格

2017-06-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7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糕点(粽子),抽检依据《SB/T 10377 粽子》、《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92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昆明市金联邦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12日生产的金滇端午印象粽子(原味粽)“商业无菌”指标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要求;昆明市金联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2017年5月11日生产的金滇端午印象粽子(鲜肉粽)“商业无菌”指标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要求;石林云津惠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4月16日生产的叉烧粽“商业无菌”指标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