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4月17日,广东省质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规定,广东省质监局依法对相关工业产品开展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并责成相关市质监局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开展后处理工作,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限期改正。其中,汕头经济特区林樱樱时装有限公司和汕头市龙湖区锦益制衣厂逾期不改正。
序号 |
企业名称 |
抽查性质 |
抽查日期 |
生产地址 |
抽查产品名称 |
原不合格项目 |
复查产品名称 |
复查日期 |
复查不合格项目 |
复查结论 |
1 |
汕头经济特区林樱樱时装有限公司 |
省专项监督抽查 |
2016-6-2 |
汕头市龙湖区天山路78号西幢801号房 |
男士长袖 POLO衫 |
标签 |
男士长袖POLO衫 |
2016年10月11日 |
标签 |
不合格 |
2 |
汕头经济特区林樱樱时装有限公司 |
省专项监督抽查 |
2016-6-2 |
汕头市龙湖区天山路78号西幢801号房 |
男士家居套装 |
标签 |
男士家居套装 |
2016年10月11日 |
标签 |
不合格 |
3 |
汕头市龙湖区锦益制衣厂 |
省专项监督抽查 |
2016-7-5 |
汕头市龙湖工业区H8栋506号 |
学生服(夏服)上衣135/68 |
纤维含量、使用说明 |
学生服(夏服)上衣135/68 |
2016年12月23日 |
产品使用说明项 |
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