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前期我市监督抽检结果,针对高风险产品,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食品流通环节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食品42批次,其中合格产品38批次,不合格产品4批次。
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产品名称、标称企业和不合格指标为:
1、环翠区瑞洋海产品店销售的大海米,检出二氧化硫,标准为不得检出;
2、威海市双鱼水产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大海米,检出二氧化硫,标准为不得检出;
3、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岭粮油店销售的思蜀榨菜(标称资阳市玉林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二氧化硫检验结果超出标准值;
4、威海振华商厦有限公司销售的琥珀金丝(标称武汉红日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苯甲酸检验结果超出标准值。
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相关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相关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同时责令其及时采取下架等措施,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活动。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