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省质监局官网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规定,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对其辖区内工业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并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后处理工作,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限期改正。其中,佛山市天兴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南庄消防设备厂逾期不改正。
序号 |
抽查性质 |
企业名称 |
生产地址 |
原报告产品名称 |
复查产品名称 |
原不合格项目 |
复查不合格项目 |
复查结论 |
原报告编号 |
复查报告编号 |
备注 |
1 |
佛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佛山市天兴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南庄消防设备厂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堤田村民委员会“大湾度凼边”地段工业区自编2号厂房 |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
基本功能试验 |
基本功能试验 |
复查不合格 |
电监2016-09-0065 |
电监2016-12-0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