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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涉嫌餐具消毒不合格被处罚

2025-04-16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讯    ( 作者   张忠 )      近日,北京师范大学涉嫌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没款15262.6元。

  违法事实显示,2024年12月31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北京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检验报告No:BCS24121307,显示:经抽样检验,被抽检批次大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抽检不合格批次餐具为当事人提供给学生就餐使用。当事人餐具洗消在洗碗间进行,具体操作步骤为:去残渣、使用洗涤剂洗涤、净水冲洗、放入洗碗机清洗烘干、运行45秒,温度85°C以上。当事人提供了洗碗机检修维护记录,提供了洗洁精的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和购进票据。经当事人自查,由于食堂洗碗机设备老旧,加上冲洗不到位,冲洗时间不足,最终导致餐饮具阴离子检测超标。再查,当事人已经对餐饮具抽检不合格进行了整改,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细化了整改措施。重新加强对洗消作业人员的培训,增加阴离子自行检测频率,重新购买了新款洗碗机和新款不含阴离子的洗洁精。

  综上,当事人涉嫌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