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抽查不合格率为24.8%。本次在流通领域抽查了15个省(区、市)262家企业生产的262批次产品,发现65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4.8%。该产品近3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5.1%、25.6%、24.8%。
本次抽查重点对车速限值,制动性能,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防火性能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除制动性能外,其他项目均发现不合格。
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一是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不严,存在车速超标准要求,无提示音,少装、错装零部件等问题;
二是销售企业没有按照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备案参数装配部件,存在随意改变车辆部件及结构的现象。
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一是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不严,存在车速超标准要求,无提示音,少装、错装零部件等问题;
二是销售企业没有按照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备案参数装配部件,存在随意改变车辆部件及结构的现象。
本次抽查主要涉及天津市、江苏省、广东省等3个产业集聚区的生产企业,抽查检验了92批次产地为天津市的产品,抽查不合格率为28.3%,抽查检验了86批次产地为江苏省的产品,抽查不合格率为23.3%,抽查检验了36批次产地为广东省的产品,抽查不合格率为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