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中国防伪行业协会主办国家级中央在京科技期刊《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的官方网站。全国产品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智库平台,消费品执法打假协作联盟专家智库建设平台,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产品质量问题摸排平台。执法案源摸排平台及产品质量执法指引智库平台。
当前位置:主页 > 政策法规 > 公告通知 > 内容页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京东、天猫、唯品会 三家平台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20-12-31市场监管总局
  针对“双十一”前后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网购先提价后打折、虚假促销、诱导交易等问题,根据价格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有关线索,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京东)、杭州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猫)、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唯品会)三家企业开展自营业务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了调查,并于2020年12月24日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作出处罚决定,对上述三家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附件: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20〕29号)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20〕30号)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20〕31号)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