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中国防伪行业协会主办国家级中央在京科技期刊《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的官方网站。全国产品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智库平台,消费品执法打假协作联盟专家智库建设平台,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产品质量问题摸排平台。执法案源摸排平台及产品质量执法指引智库平台。
当前位置:主页 > 政策法规 > 行业标准 > 内容页

问题86:浙江省企业在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时要注意什么?

2020-09-25中国消费者投诉网
  回答:
  2019年8月,《浙江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那么,浙江省企业在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一、工作机构
  浙江省标准化协会、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二、重点领域
  浙江省在全国具有优势的消费品领域、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装备制造领域,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等服务领域。
  三、认定流程
  申报、比对、公示、公布。
  四、标识制度
  获得浙江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的企业可以在相应的产品及其包装、服务场所或者广告宣传中使用浙江省企业标准“领跑者”标识。
  五、有效期限
  三年。
  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凡符合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条件的单位均可自愿填写《浙江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对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或者服务标准进行比对的,无需经过申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