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1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10月14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tsspsypzc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1版)公开征求意见”。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邮政编码:100037),并在信封上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1版)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1版、征求意见稿).docx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9月14日
| 食品类别 |
类别 编号 |
类别 名称 |
品种明细 | 备注 |
| 婴幼儿配方食品 | 2901 | 婴幼儿配方乳粉 |
婴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干湿法复合工艺 较大婴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干湿法复合工艺 幼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干湿法复合工艺 |
产品配方注册号 |
| 生产工艺 | 清洁作业区 | 准清洁作业区 | 一般作业区 |
| 湿法工艺 | 喷雾干燥或流化床的出粉口区域、裸露待包装的半成品暂存区域、消毒后的内包材暂存区域、内包装车间等。 | 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简称“原辅料”)内包装清洁消毒及拆内包区域、称量和配料区域、原辅料预处理区域、浓缩区域、喷雾干燥区域、包装材料消毒区域、理罐(听)区域等。 | 收乳间、净乳车间、原辅料外包装清洁及拆除区域、外包装车间、原辅料仓库、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 |
| 干法工艺 | 称量、预混、配料、投料和混合区域、拆内包、消毒后的内包材暂存区域、裸露待包装的半成品暂存区域、内包装车间等。 | 原辅料内包装清洁区域、隧道杀菌区域(限杀菌后进入清洁作业区的)、包装材料消毒区域、原辅料拆除外包装及清洁消毒区域、理罐(听)区域等。 | 原辅料仓库、包装材料仓库、外包装车间及成品仓库等。 |
| 项目 | 内容 | 检测方法 | 控制要求 | a监控频次 |
| 微生物最大允许数 | 浮游菌 | GB/T 16293 | ≤200 CFU/m3 | 1次/周 |
| 沉降菌 | GB/T 16294 | ≤100CFU/4h (φ90mm) | 1次/周 | |
| 表面微生物(选任一方法) | 接触碟法,按4789.2计数 |
≤50 CFU /皿(φ55mm) |
1次/周 | |
| 擦拭法(取样25cm2),按GB 4789.2计数 | ≤50 CFU/25cm2 | |||
| 压差 | 清洁作业区与相邻作业区之间 | 通过压差计测量 | ≥10Pa | 2次/班 |
| b换气次数 | 通过测定风速验证换气次数 | 通过风速仪测定 | ≥12次/h | 更换高效过滤器时或1次/月 |
| c温度 | - | 通过温度表测定 | 16-25℃ | 2次/班 |
| 相对湿度 | - | 通过湿度表测定 | ≤65% | 2次/班 |
|
a 监控系统的监控频次符合控制要求。 b 换气次数通过风速进行转换后测定。计算公式为:N=3600SV/A,监测时通过风速计算。其中,N=换气次数,次/h;S=风口通风面积,m2;A=车间容积,m3;V=测得风口平均风速,m/s。换气次数适用于层高小于4.0m的清洁作业区。层高4.0m以上的清洁作业区可适当增加换气次数,但应确保清洁作业区的洁净度。 c布局在清洁作业区内的喷雾干燥塔区域温度如不在此范围,则企业应对此区域的温度作出规定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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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名称 | 参数或要求 |
| 1.储奶设备 | 带有自动恒温系统或保温系统,储存能力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不应小于30t。(不使用生乳为原料的工艺不要求必备此设备)。 |
| 2.净乳设备 | 总处理能力不应小于5t/h。(不使用生乳为原料的工艺不要求必备此设备) |
| 3.巴氏杀菌设备 | 总处理能力不应小于5t/h。(不使用生乳为原料的工艺不要求必备此设备) |
| 4.全自动CIP清洗设备 | 清洗过程全自动控制,应覆盖浓缩前的生产线,无死角。浓缩设备的CIP清洗系统可独立设置,清洗过程全自动控制。 |
| 5.配料设备 | 应配套电子称(秤)或流量计等计量装置,配料设备应采用高剪切罐或真空混料罐等设备。 |
| 6.均质设备 | 两段高压均质机,处理能力不应小于5t/h。 |
| 7.制冷设备 | 氨或氟制冷机组或其他等效设备,在标准工况条件下制冷量在54 kw以上设备。 |
| 8.浓缩设备 | 真空浓缩蒸发器,蒸发能力不小于2400kg/h,且杀菌温度自动控制,能够进行CIP清洗。 |
| 9.高压泵 | 处理能力不应小于1000 kg/h。 |
| 10.喷雾干燥设备 | 立式喷雾干燥设备,单塔水分蒸发能力500 kg/h以上,配备流化床进行干燥和冷却。 |
| 11.密闭输送设备 | 符合食品级要求的密闭、无尘、自动化连续式或批次式输送设备。 |
| 12.密闭暂存设备 | 食品级材质;物料下料均匀流畅,清理检修方便。 |
| 13.金属检测设备或X光异物检测设备 | 在线或成品检测,自动控制,能检测出球径≥2mm金属。 |
| 14.全自动包装设备 | 带有质量计量和校正系统的全自动包装机。自动剔除设备,自校系统。 |
| 15.空气调节净化系统 | 具有过滤装置的独立的空气调节净化系统,可满足表 3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清洁作业区的动态控制要求。 |
| 设备名称 | 参数或要求 |
| 1.隧道杀菌设备及其他杀菌设施 | 隧道杀菌设备为连续、封闭式,杀菌后进入净化空气环境。 |
| 2.投料设备 | 人工或自动投料设备应配套除尘装置,投料产生的粉尘应避免混入生产环境。(小料预混投料除外) |
| 3.筛分设备 | 食品级不锈钢筛网,在线连续筛分,方便拆卸,清理及更换筛网。 |
| 4.密闭输送设备 | 符合食品级要求的密闭、无尘、自动化连续式或批次式输送设备。 |
| 5.计量配料设备 | 自动或半自动称重计量。(小料称量除外) |
| 6.预混设备 | 批次或连续混合,混料过程为封闭、无尘、自动化操作。 |
| 7.混合设备 | 批次或连续混合,混料过程为封闭、无尘、自动化操作;至少保障1:1000的两种物料混合均匀,加工能力应不低于2000kg/h。 |
| 8.密闭暂存设备 | 食品级材质,物料下料均匀流畅,清理检修方便。 |
| 9.金属检测设备或X光异物检测设备 | 在线或成品检测,自动控制,能检测出球径≥2mm金属。 |
| 10. 全自动包装设备 | 带有质量计量和校正系统的全自动包装机。自动剔除设备,自校系统。 |
| 11.空气调节净化系统 | 具有过滤装置的独立的空气调节净化系统,可满足表 3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清洁作业区的动态控制要求 |
| 注:无预混设备的,应有混合均匀性验证报告,定期验证产品混合均匀性。 | |
| 工艺流程 | 通用关键控制环节技术要求 |
| 生乳的运输和贮存 | 生乳在挤奶后2小时内应降温至0-4℃。运输车辆应具备资质证明和记录。运输和贮存生乳的容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运输过程温度控制在0-6℃。生乳到厂后应及时进行加工,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应进行冷藏贮存,同时进行温度及相关指标的监测,做好记录。巴氏杀菌前,原则上贮存温度不超过7℃,贮存时间不超过24h。企业可评估验证后调整温度和时间。 |
| 标准化配料 | 去除原辅料外包装或除尘净化后输送到配料车间。混料前应按照配方要求,核对原辅料有关信息。应使用高剪切罐或真空混料罐等配料设备混合,确保原辅料溶解并混合均匀。按照配方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及食品营养强化剂,并由相关人员进行核对。应采用不同的容器溶解复合维生素和复合微量元素,或采用其他能够避免产生反应的方式。采用产品数字化信息系统实现配料、混合自动化控制的,可以不进行人工复核,但系统应有防错设计。 |
| 杀菌和浓缩 | 进料温度、真空度、蒸汽压力、杀菌温度应控制在工艺控制范围内,并记录。 |
| 喷雾干燥 | 应严格控制喷雾干燥工序使用蒸汽、水,减少致病微生物的繁殖。应采用流化床进行冷却降温,不可采用人工筛粉、粉车凉粉等将半成品裸露在清洁作业区的作业。应采用粉仓等密闭暂存设备或设施储存冷却后的产品。 |
| 包装 | 应控制人流、物流、气流的走向,防止污染。应采用自动包装机对产品进行包装。应在产品包装之前应进行金属检测或包装后配备X射线检测器等在线检测金属、异物,并配备剔除设备,保证包装后的产品不含有金属和其他异物。包装后的产品应取样并进行密封性测试。 |
| 工艺流程 | 通用关键控制环节技术要求 |
| 备料 | 应按照配方要求,核对原辅料的名称、规格、质量合格等信息,保证外包装无污染。备料区域与进料区域之间应设立独立的缓冲处理区域,配备物料外包装的除尘和杀菌设施或措施。 |
| 进料 | 拆包过程中,应关注内袋对外袋碎屑及线绳的静电吸附,定期对拆包进料区域进行卫生清理。检查物料内袋,发现破损或物料结块等异常,应做退料处理。除去外包装后,物料应经过杀菌隧道或其他杀菌设施杀菌后,方可进入清洁作业区。 |
| 配料(预混) | 按照配方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及食品营养强化剂,并由相关人员进行核对。配料过程应确保物料称量与配方要求一致,称量结束后需对物料的名称、规格、日期等进行标识。预混前需根据预混配方对物料品种、重量等进行复核,确保投料准确。整个配料(预混)生产及领用应建立相关记录,确保产品生产信息的可追溯。采用产品数字化信息系统实现配料、混合自动化控制的,可以不进行人工复核,但系统应有防错设计。 |
| 投料 | 投料前需确保投料区域环境及设备符合相关清场标准,应对将投入原料的名称、数量与投料单进行核对,确保投料准确。投料人员需定期对手部及本区域环境和设备进行消毒,避免物料污染。物料投入输送系统需经过振动筛或其他筛分设备,剔除物料中可能混杂的异物进入投料系统内。过筛的物料输送到相关储粉仓或混合设备。 |
| 混合 | 混合过程应实现全过程自动化控制,无异常不需要人工干预。混合工艺应保证物料的混合均匀性。混合后的半成品不能裸露在清洁作业区内,应采用粉仓等密闭暂存设备储存。 |
| 包装 | 同婴幼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对应要求。 |